一、活动简介:
1、点击活动页面上方的“推广员注册”即可成为“一起玩吧”推广员。
2、注册成功以后,系统会为您分配一个推广链接。
3、您可复制该链接,并在互联网上通过任何一种方式(飞信、邮件、论坛、博客等)来向您的好友宣传推广该链接。
4、您的好友点击该链接登陆“一起玩吧”网站并成功进行消费,您将有机会获得最高千元话费的推广奖励。
二、活动时间:
2008年4月4日——2008年6月30日
三、活动规则:
1、推广员和被推荐的客户必须为广东移动的客户。
2、其他客户(不包括推广员本人)经由推广链接进入“一起玩吧·一起分享”活动页面,并点击该页面上“我要登
录”按钮或从本活动介绍页面任意链接成功登录“一起玩吧”网站,视为推广员推荐一个客户。
3、成功推荐客户必须满足的条件:未被推荐过的客户(即:活动期间内没有通过别人的推广链接登录一起玩吧网站)
4、当同一个客户被一个推广员成功推荐后,不能再计入其他推广员的推荐客户数量,即统计为“无效推荐客户”;
5、推广员推广的同一个客户多次进入“一起玩吧”,只算成功推荐一个客户,不重复累计。
6、当一个客户被某个推广员成功推荐后,该客户在“一起玩吧”消费的所有点数均计算为该推广员的累计消费点数
(计算时间段为被成功推荐之时起至本次活动结束)。
7、活动设成功推荐人数榜和消费金额榜。
8、两个排行榜不可重复中奖,两个榜单都中奖的情况下,以中奖等级高的榜单为准发放奖品。
9、一期活动排名不作为本次活动参考依据。
四、活动信息查询
1、成功注册成为推广员之后,您可以点击活动页面上方的“推广结果查询”查询自己的推广和排名情况等信息。
2、本次活动客户中奖名单将会在活动结束以后公布。
五、奖品的设置和发放
推荐人数榜:
根据活动期间推荐人数榜的排名情况及消费金额,奖励不同额度话费,当推荐人数相同的情况下,以消费金额
为排名依据。
| 奖项 |
成功推荐客户数排名 |
并且成功推荐客户数 |
奖励话费 |
| 一等奖 |
前5名 |
1000个或以上 |
1000元话费 |
| 二等奖 |
前第6名至前第25名 |
500个或以上 |
500元话费 |
| 三等奖 |
前第26名至前第500名 |
100个或以上 |
100元话费 |
| 四等奖 |
前第501名至前第5000名 |
10个或以上 |
20元话费 |
| 五等奖 |
前第5001名至前第10000名 |
3个或以上 |
10元话费 |
消费金额榜:
根据活动期间消费金额榜的排名情况及有效推荐人数,奖励不同额度话费。当消费金额相同的情况下,以有效推荐人数
为排名依据。
| 奖项 |
推荐客户消费金额排名 |
并且成功消费点数 |
奖励话费 |
| 一等奖 |
前5名 |
10000点或以上 |
1000元话费 |
| 二等奖 |
前第6名至前第25名 |
5000点或以上 |
500元话费 |
| 三等奖 |
前第26名至前第500名 |
1000点或以上 |
100元话费 |
| 四等奖 |
前第501名至前第5000名 |
200点或以上 |
20元话费 |
| 五等奖 |
前第5001名至前第10000名 |
10点或以上 |
10元话费 |
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将会在7月30日前把赠送的话费充入获奖客户的个人手机帐户中,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获
奖客户。
注:请准确填写客户资料,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将获奖客户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作为兑奖的依据,并
在兑奖之前进行核对。如果客户资料有误,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将保留决定奖项是否发放的权利。
六、注意事项:
凡参加本活动者,即视为同意接受本活动的活动规则所有条款,且必须遵守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服务条款、使用
规范及其它关于活动的规定,更不得使用任何舞弊手段。如有违反,即自动丧失参加资格并取消其得奖资格。
同时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本活动奖项以公布于本网站上的资料为准,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保留更换其它等值奖项的权利。 如本活动因不可
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时,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有权决定取消、终止、修改或暂停本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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